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首個開放期內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
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江信聚福 |
基金主代碼 |
000583 |
基金運作方式 |
發起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5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申購起始日 |
2014年12月1日 |
贖回起始日 |
2014年12月1日 |
2 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1.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以6個月為一個封閉期,自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含該日)起進入開放期,開放期為10個工作日,期間可以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本基金的第一個開放期起始日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個月的對日(含該日),本基金其他開放期起始日均為前一開放期起始日后6個月的對日(含該日),遇節假日順延。
2.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12日為本基金的第一個開放期,在此期間接受投資者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贖回的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敬請投資者留意。本基金自2014年12月13日起進入第二個封閉運作周期,屆時不再另行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江信基金網上直銷平臺申購本基金時,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在直銷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每筆追加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通過各代銷機構申購,單個基金賬戶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00元,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為1000元,實際操作中,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以各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2.投資者將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為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3.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基金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2 申購費率
3.2.1 前端收費
申購金額(M) |
申購費率 |
備注 |
M<100萬 |
0.60% |
|
100萬≤M<300萬 |
0.40% |
|
300萬≤M<500萬 |
0.20% |
|
M≥500萬 |
1000元/筆 |
注: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份額時,收取申購費用,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增加而遞減;投資人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用以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費用。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申購費用由申購本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因紅利再投資而產生的基金份額,不收取相應的申購費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1.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投資者贖回份額不設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鸸芾砣吮仨氃谡{整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4.2 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所示:
持有時間 |
贖回費率 |
在同一開放期內申購又贖回的份額 |
1.5% |
認購或在某一開放期申購并在后續開放期贖回的份額 |
0 |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5 基金銷售機構
5.1 場外銷售機構
5.1.1 直銷機構
本基金直銷機構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以及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平臺。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99號西海國際中心1號樓2001-A
客服電話:010-57380999
網上交易平臺地址:www.6556msc.com
5.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
客服電話:95595
公司網站:www.cebbank.com
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號江信國際大廈
客服電話:4008-222-111
公司網站:www.gsstock.com
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翠柏路7號電子商務產業園2號樓2樓
客服電話:4008-773-772
公司網站:www.5ifund.cn
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3588號恒生大廈12樓
客服電話:4000-766-123
公司網站:www.fund123.cn
5.2 場內銷售機構
無
6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在基金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鸸芾砣藨斣谇翱钜幎ǖ氖袌鼋灰兹盏拇稳?,將基金資產凈值、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第一個封閉期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該日)至6個月的對日(不含該日),在封閉期內本基金采取封閉運作模式,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申購、贖回本基金。第一個封閉期結束之日后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進入開放期,開放期為10個工作日,在此期間,投資人可以申購、贖回基金份額。
2.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2日為本基金首個開放期,即在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2日本基金接受申購、贖回申請,并自2014年12月13日起不再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期內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贖回的申請。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首個開放期內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江信聚福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4.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關信息和本基金的詳細情況的投資人,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6556msc.com)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國統一客服熱線010-57380999。
5.由于各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可能開展上述業務的時間有所不同,投資人應以銷售機構具體規定的時間為準。
6.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開展基金申購的費率優惠活動,投資者應以各銷售機構執行的申購費率為準。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鸬倪^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