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下午,市金融局、市網信辦、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等單位共同舉辦2016年“防范打擊非法集資、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活動啟動儀式。會上,市打非辦發布了《北京市群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
《北京市群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全文:
北京市群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與群防群治有效結合,切實提升首都社會金融安全意識,調動群眾發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積極性,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和《北京市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16〕2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包括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行為的線索。由市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打非辦)統一負責線索的評定、獎勵等工作。
第三條 群眾可通過以下途徑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
(一)撥打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電話舉報;
(二)通過“金融小衛士(打非隨手拍)”手機應用軟件舉報;
(三)通過“打擊非法集資”微信公眾號舉報;
(四)通過電子郵件舉報;
(五)就近到公安機關舉報。
第四條 對群眾舉報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資線索,由市打非辦和市公安機關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其作用、效果等進行等級評定。
一級線索: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
二級線索: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
三級線索: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較大作用的線索。
四級線索:為防范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一定作用的線索。
第五條 對被采用的舉報線索給予獎勵,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一級線索:100000元。
二級線索:50000元。
三級線索:10000元。
四級線索:5000元。
第六條 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等級評定和獎勵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特別重要的線索,隨時予以評定、獎勵。
第七條 群眾舉報的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由市打非辦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如未接到通知,即為舉報線索未獲采用;對匿名舉報,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因涉嫌非法集資線索處置屬涉密內容,不接受對獎勵情況的咨詢。
第八條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或委托他人憑有效證件領??;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九條 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謊報線索等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條 依法保障舉報人安全。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等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獎勵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本辦法自2016年3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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